企业治理,关键要在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充满生机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上下功夫。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主要是责任机制、用人机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七个方面。
任何企业,都必须有从上到下明确的责任体系。一部分企业在责任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责任主体是谁不清晰,二是责任体系不健全,三是主要领导权力太集中。企业的责任主体是谁?第一责任人是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个人的责任是什么?企业各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责任是什么?都必须有清晰明确的、可以考核追究的责任规定。即企业必须责任到人。这是治理企业的基础。企业的领导体制、组织架构、岗位职务的设计,要从行业、企业的实际出发,要从企业的规模、发展阶段的特点出发,必须简洁明确。决不要搞一些叠床架屋、职责不清、难以实施或没有实效的花架子。尤其不能生搬硬套、从形式上照抄别人的东西。责任要清晰,授权也要明确,责权要对等。明确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不是为了强化权力而是为了强化责任,更不是要让主要领导大权独揽。恰恰相反,明确责任正是为了更好地明确授权,通过分责分权而实现对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
企业必须建立导向正确、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国有企业无论如何改,用人是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这条原则决不能改。实际上,世界上所有成功的大型企业集团不论其产权属性如何,它们的选人用人都是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只不过“组织”的内涵不同而已。靠“组织”和程序来选拔人才肯定比靠个人或少数人凭印象、凭感情、凭关系说了算更全面、更科学、更公道。现在的问题是,“组织行为”在深化、在发展,必须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必须切实尊重民意、尊重程序,必须落实竞争择优。
有的人把董事会选人用人和总经理依法行使用人权简单地理解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个人说了算。这种认识其实很肤浅,在实践中有害无益。即便是民营企业,真正聪明、成熟、称职的董事长或总经理都不会这样做。实践一再证明,凡是在用人问题上喜欢个人说了算的人,既不可能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也不会真正公道正派用人,当然也很难选到真正优秀的人才,更难让一个企业对人才具有吸引力、凝聚力。因不按制度用人而出现的用人失误,造成损失的教训太多、太深刻、太沉痛!这些年,选人用人方面的机制已有很多创新和进步,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还亟待细化、完善和认真落实。有些形式主义、形而上学、不见实效的做法也需要改变。还有不少单位仍然存在用人实际上是主要领导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决策机制。因为决策失误往往给企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有的企业因为一个重大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几年不能翻身,甚至被淘汰出局。企业要实现科学决策,关键是要做到按程序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国有企业历来就有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制度,这并不是西方的发明,而是我党的创造,是治党治国的宝贵经验和重要原则。问题是这样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在实践中被虚化了、落空了,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无论讨论决定多么重要的问题,大家都看主要领导的态度。只要主要领导讲话表态,大家都不发表反对意见。即便讲不同的意见也是隔靴搔痒,不知所云。这就使集体决策往往流于形式。最后形成的集体决议实质上并不一定真正代表多数人的意见。一些企业负责人也往往过分相信自己,喜欢个人说了算,认为这样的决策“效率高”。这就使企业运行常常面临决策风险。
企业股份制改造以后,董事会实行票决制的集体决策。每个董事不仅必须对所代表的股东负责,而且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认真投下每一票。因为这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在这一点上,不仅是国有企业,党和国家机关的所有重大决策,都可以吸取董事会决策的机制。其实质就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而不能像我们过去那样:凡是集体决策都是集体负责,最后是无人负责。现在的问题是,要选拔合格的董事,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同时要定期评价董事会的工作,从而使董事会真正发挥好企业决策的关键作用,确保企业不发生重要决策失误。没有建立董事会的企业,也要严格执行重大的问题必须集体决策的制度,借鉴董事会的经验,实行充分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完善这方面的机制建设任务还很重。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高效的执行机制。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级企业对下级企业、集团法人对各成员企业和子企业要有很强的控制力;二是各下级企业和子企业对集团的决策要有很强的执行力。市场犹如战场,把握机遇,把握时间十分重要。一旦形成决策,执行必须雷厉风行、不打折扣。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无论是财务资金制度、人事薪酬制度、质量安全制度,还是环境保护制度,各个子企业和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自觉遵守。这些年来国有企业的执行力建设有很大提升。但是,少数企业由于内在机制有问题,内部控制仍较弱,执行力不强,组织松散,各行其道以致经营混乱、问题迭出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有的企业对海外业务实际控制力较弱,潜在风险较大。应高度重视对这类企业风险机制的完善和强化。
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既体现公平又有实效的激励机制。这就是以薪酬制度、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福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不仅事关企业自身的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民营企业的收入分配历来不太透明。改革开放后,一些国有企业也开始“学习”薪酬保密,实践证明,弊多利少。近年来国有企业收入分配问题反响比较强烈。除了确实存在一些待深入解决的问题外,“不透明”也是加大负面议论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总体上讲,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市场化改革大方向是正确的。对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这些年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在需要抓紧解决的是:一要认真研究不同行业、产业之间的收入分配的合理差距并进行有效调控;二要严格控制高管层与普通员工收入分配差距不能过大;三要在继续提高一线员工的劳动收入分配比重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骨干、生产经营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奖励,避免形成高水平的“大锅饭”;四要逐步实现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与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全挂钩,而由国家或上级任命委派的主要出资人代表(如董事长)的薪酬则可以考虑与企业自身的薪酬福利制度脱钩;五是加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薪酬改革,逐步缩小体制造成的不合理差距;六要加强国家对各类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调控。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都应努力做到收入分配透明化,从而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方面的治理任务还很艰巨。
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导向科学、针对性强、操作简便的考核机制。这是企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得以始终坚持,企业发展战略得以有效实施,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全面达成,企业执行力得以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得以贯彻到位的重要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说,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是引导企业正常运行的无形指挥棒。
企业考核机制主要包括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两方面。所谓“导向科学”,就是考核指标要引导企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体现企业宗旨,落实企业的战略和措施。要鼓励企业创新,鼓励企业创先争优,更要鼓励企业做好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而不能鼓励企业的短期行为;所谓“针对性强”,就是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行业和企业特点,符合企业和市场当前的实际和发展的趋势,既有先进性而又不脱离实际,还要考虑不同产业板块的特征和个别企业的特殊性,要扶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所谓“操作简便”,就是考核指标体系要简洁,考核方法要易于掌握和实施。企业内部的考核机制已经在各企业普遍建立并收到积极效果。但是现在不少单位的绩效考核还是重数量、轻质量,在指标体系的科学化、差异化、针对性,考核方法的简便化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总结改进。
企业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市场经济是充满活力的经济,但又充满犯罪诱惑。企业每天都在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时刻都在和人财物打交道,和利益打交道。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就可能被腐蚀、诱惑,就可能掉进违法犯罪的深渊,而企业和国家会遭受重大损失。现在对企业的监督已经不少,是多重监督:有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市场监督、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等。有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常驻企业的监督,国家审计署的定期审计,中央巡视组的不定期巡视,中组部、中纪委、国资委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调研。企业董事会的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也有一定监督制约作用。企业一旦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应该能够被发现和揭露。所以,现在国有企业的管理日益规范,过去重大案件一度频发的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上述监督措施主要还是外部的、事后的监督。因此,还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全过程的约束监督机制,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内部约束监督机制的重点是权力制衡、程序约束和信息披露。企业内党的监督和群众监督是重要基础,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应完善权力制衡、程序约束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董事会制度是要把企业决策和执行分开,董事长和总经理各司其职、各行其是,这就是企业内部很重要的权力制衡和约束机制。但一些单位对董事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是董事长事无巨细、包揽一切,而有的总经理也大权独揽、架空董事会,这就使董事会制度有名无实,内部约束制衡机制也没有了。一些基层单位决策和执行很难分开,于是实行董事会、经理会、党委会“三会合一”,企业重大决策一律上会,集体讨论,但分别记录,然后按职责和程序分别做出决策,这也是基层单位集体决策的有益尝试,效果不错。因为基本坚持了集体决策的原则。企业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制度既是科学决策的保证,也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权力的一种制衡。如果集体决策流于形式,这种制衡机制也就失效。现在不仅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企业材料实行集中采购,劳务队伍也实行招标分包,企业补充员工实行网上公开招聘,连办公用品、车辆购置也实行招标采购,这些都有助于防止人财物流动过程中的权钱交易和各种违纪违法活动的发生。深入治理这一领域问题的关键,在于上述措施的完善和坚决落实。还要加强企业内部重要信息的及时披露。除了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守外,只要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企业关于人财物、收入分配、重大投资、重大项目的决定都应让员工知情,并向社会发布。这是保证企业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机制。应该鼓励所有企业朝这个方向努力。
总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企业的改革发展一直备受世界关注,也不断受到各方面的质疑和诟病。但是,现在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认中国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尽管企业治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但中国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中迅速发展壮大的事实证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完全正确的,是成功的。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绝不可动摇。
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的困难和未来挑战的严峻性,所以要扎扎实实推进深化改革,认认真真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践行科学发展的理念,把企业运行的外部机制和内部机制建设好、完善好、实施好。这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将会更加成熟和完善。可以相信,在日益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下,中国的企业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将会发展得更快更好。充满生机活力、充满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极强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军团将会在全球市场上叱咤风云,不断创造新的辉煌,推动中国快步迈向世界强国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