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2011年3月25日早上8:00上班后,650分厂在轧钢过程中,由于一块断裂的钢坯飞出,落入一个油池里,致使油池着火,整个车间火势越烧越大,在车间蔓延,火势越烧越旺,灭火器难以控制,急向119报警,后由消防队将火灭除。烧毁电缆、电控柜两只、烧毁油泵一个、大型变压器一台,损失几十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救助后,车间人员和电力公司的人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抢修,当天恢复了一台轧机的运行,第二天全部恢复生产。
事故的第三天,分厂的厂长给了我一份《关于650车间失火的详细经过》材料。材料说明了事故的经过、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强调了自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愿意接受公司的处分,不要追究其他人地责任。
事故的第三天下午,生产副总给了我一份《650分厂火灾事故报告》,把事故经过做了描述,提出了自己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管理失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负主要责任,愿意接受公司的处罚。
看到两份材料,我深受感动。大家都知道出现问题,一定会作出处罚的,明知道处罚会很严厉,还是主动要求承担主要责任,却是体现出高素质的态度,值得每位管理者学习。
同时,作为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我更感觉到一种力量和温暖,有这么好的团队,拿能做不好工作,不论有多么大的困难,我们都一定能够战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