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目的
为明确收款业务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财务部经理岗位责任
1.审核公司信用政策及客户信用等级标准。
2.审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3.审核坏账准备的计提。
4.审核销售发票以及退货凭证。
第3条 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责任
1.拟定公司信用政策及客户信用等级标准,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2.监督销售部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销售部向客户催收应收账款。
3.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并负责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
4.参与进行客户信用调查。
第4条 销售会计岗位责任
1.核算销售收入以及销售费用。
2.登记销售入账及应收账款。
3.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款项。
4.计提坏账准备,并登记核销坏账。
第5条 出纳岗位责任
1.开具销售发票,结算销售款项。
2.审核退货凭证及退货接收报告。
3.办理货物退款事宜,保管应收票据等相关凭证。
第6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7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