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与心理暗示
心理暗示,是指用含蓄、间接的方式,对别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心理现象。人们发现,受暗示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普遍具有的心理属性。它是人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无意识的自我保护能力,当人处于陌生、危险的境地时,人会根据以往形成的经验,捕捉环境中的各种蛛丝马迹,来迅速做出判断。这种捕捉的过程,也是受暗示的过程。如果暗示来自于受暗示个体以外的个人或者群体,我们就称之为外来暗示;如果暗示者和受暗示者同为一人,我们就称之为自我暗示;也有人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把暗示分为直接暗示与间接暗示;无意暗示与有意暗示;言语暗示与非言语暗示等。总之,暗示在日常生活中是随处可见的,因为人们经常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语言、手势、表情、行动或某种符号,用含蓄的、间接的方式使他人接受所示意的观点、意见,或按所示意的方式进行活动。摘自郝滨著《催眠与心理压力释放》
我们接受暗示的能力叫做受暗示性,影响暗示的主要因素是受暗示性。受暗示性的高低是因人而异的,通常我们说的催眠感受性也跟受暗示性有密切的关系,人受暗示性的程度高的人催眠感受性也会相对比较高;影响暗示的因素还有可能来自于暗示者的特征,例如暗示者的性别、年龄、知识、地位、威信等各方面条件;也有可能来自于受暗示者的特征,例如受暗示者的年龄、知识经验、性格等情况,以及当时的客观情况。影响暗示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是受暗示时的客观环境,有研究表明,人们在困难、混乱等情况不明时,容易受暗示。
暗示对人体生理和心理活动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很大作用。例如困难临头时,人们会不自觉地使用各种暗示的方法,大家相互安慰:“过去了,快过去了,很快就会过去。”从而减少忍耐的痛苦。人们在追求成功时,会设想目标实现时非常美好、激动人心的情景。这个美景就对人构成一种暗示,它为人们提供动力,提高挫折耐受能力,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摘自郝滨著《催眠与心理压力释放》
自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南锡学派的代表人物,伯恩海姆和里保尔特把对催眠的研究转向心理方面,提出了“暗示感应说”以来,暗示理论可以说成了催眠最重要的心理学理论之一。实践证明,消极被动的暗示能破坏人的机体生理功能,扰乱人的心理和行为;而积极,正面的暗示能纠正被扰乱,被破坏的心理和行为,改善机体的生理功能。所以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催眠,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给与被催眠者以积极而正面的心理暗示。
2007年在柏林举行的国际医学磁共振研讨会上,德国汉堡大学的研究人员发布了对医学上的安慰剂效应的研究结果,他们发现在不让病人知情的情况下服用完全没有药效的“安慰剂”,但病人却得到了和真药一样甚至更好的效果。这一研究从生理学角度进一步印证了医学上的安慰剂效应,即心理暗示对于病人的潜在积极影响。摘自郝滨著《催眠与心理压力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