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重庆9月25日报道,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的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等10名法官相关职务。
根据决议,重庆法院“执行窝案”中被查处的10名法官被免去相关职务,其中包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乌小青,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杨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周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庭长彭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张仁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副庭长张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王德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朱晓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郭剑。
据了解,重庆法院“执行窝案”中被查处的10名法官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看到新华网这一消息即令人震惊,又令人强烈震撼。
令人震惊的是:这些掌管生杀大权的人,“人民的”法官,他们一个个由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堕落成为践踏法律、践踏正义、践踏良知、残害人民、包庇恶人的魔鬼:他们有意打开“潘多拉魔盒”,放出了许多可怕而面目狰狞的妖魔,有意让这些可怕的妖魔横行霸道、肆无忌惮、上窜下跳、残害人民。他们一个个由人民的法官,沦落为残害人民、庇护恶人的违法者。他们的不法行为,彻底改变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和人民法官的责任。
令人震撼的是:这些司法界败类竟然在司法战线上“混”了这么多年,窃居国家大法官地位,这些法官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放纵自己、放纵罪恶、放纵罪犯。让威严的法律、让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们的善良仁爱,通通从法官们人为造成的这个巨大黑洞中漏掉。他们礼义丧失,不是追求法律的公平,社会的正义,而是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昧着黑心搂钱。这是法律的耻辱,是司法界的奇耻大辱!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法官腐败比其他人员腐败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更恶劣。“其他人受贿好比污染水流,而法官受贿则好比污染了水源。”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曾指出:“当前,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各种不廉洁行为仍时有发生,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当前一些地方司法界的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已经被这些“司法败类”破坏到了严重地步!
重庆法院“执行窝案”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治理司法腐败已经刻不容缓!